合肥2013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指导意见出台
新闻摘要
据合肥日报报道,记者昨日获悉,《关于2013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今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仍实行“划片、就近、免试”和“两个一致”的原则,凡符合条件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报名。
公办中小学[微博]入学须符合“两个一致”原则
根据规定,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者可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据悉,凡户籍在合肥市、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市区7月1日~2日)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小学入学报名手续;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市区6月20日~26日)组织集体报名。在外地借读回本县(市)、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市区6月27日~28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单独报名。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须出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完成证书或学籍表(须学校盖章)。错过时间报名的,7月1日~2日为小学升初中补报名时间,7月11日~12日为小学补报名时间。
特长生招生共12所学校可招
据悉,今年合肥市有12所学校可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分别是38中、55中、42中、45中、50中、琥珀中学、46中、48中、68中、168中学玫瑰园学校、长丰县城关中学、庐江县第四中学;除此之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生。经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招收特长生人数比例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总数的15%。
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在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方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应按照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肥东、肥西、长丰、庐江4县和巢湖市聋哑儿童少年原则上在本县(市)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市区盲和聋哑儿童少年可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智障儿童少年在本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辅读班或在学区学校内随班就读。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就读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在合肥市的暂住证或居住证(1年及以上)、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户口簿和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应出示小学完成证书或经过学校盖章的学籍表),统一到暂住证或居住证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就读。
报名时间分别安排在7月16~17日、7月23日、7月27日、7月30日以及8月6日和8月13日共七天的时间;同时,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确保辖区内适龄留守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肥东、肥西、长丰、庐江4县及巢湖市寄宿制学校应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少年的住宿需求。
民办学校招生招生简章须提前公告
据悉,民办学校的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报经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其招生简章须在教育部门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告,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等按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根据要求,各县(市)、区内所辖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应相对统一,其中市区民办学校招生工作须于6月20日前完成,肥东、肥西、长丰、庐江4县和巢湖市辖区内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可自行确定。(费勇 王一斌 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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