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随迁子女市教委出新政策啦?!
速读:4月17日,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市教委昨日表示,将继续探索采取政府委托办学、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随迁子女在民办学校接受教育。
据了解,最近10年,在北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非京籍学生每年大约是40万人左右,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40%以上。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人数逐年增加,比例逐年提高,去年达到84%。符合条件的非京籍学龄人口,义务教育权利得到很好保障,初步实现户籍和非户籍学龄人口共享优质教育的局面。
北京市教委,4月14日发布了2016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从政策中不难看出16年非京籍适龄儿童入学仍需“五证”。以下是2016年政策原话: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协调解决。
但由于城市规模扩大和人口增长的周期性变化,以及城市资源和环境压力的增大,北京市义务教育面临着供需平衡和瓶颈制约等诸多问题,困难和挑战并举。所以这几年,北京市教委希望通过扩大总量,优化存量的方式,增加公办义务教育的学位资源。
对于公办学校无法满足入学需求的现状,市教委表示,将继续探索采取政府委托办学、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随迁子女在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各区也会针对义务教育入学高峰的到来,采取多种形式扩大资源供给总量,加强学校布局规划和建设,对入学需求进行预测和引导,逐步缓解入学压力,保障符合条件的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孩子都能享受到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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