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小学参考:朝阳2017年小学入学条件
朝阳2017年小学入学条件如下所示,供北京小学家长查看。
京籍凡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朝阳区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和已经办理回朝阳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在外区及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均须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非京籍1、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已完成小学教育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朝阳区务工就业证明(其中:受雇于用人单位的提供的务工就业证明须至少一方是在朝阳区务工劳动合同和在朝阳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即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在朝阳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朝阳区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朝阳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乡政府)提交材料并进行联网审核。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审核标准对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进行联网审核,通过审核后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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